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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十条》观后感
检察官韩明通过梳理既往判决和司法惯例发现:“2014年周显平案;2015年贾云珂案;2016年何峰案;2017年曹爱玲案等等,统统认定为故意伤害罪。由于大量的判例在前,使得基层检察官不敢“亮剑”,就出现了韩明用案发视频对公交司机耐心讲解哪一段是见义勇为、哪一段是犯罪中止、哪一段是防卫过当、哪一段是故意伤害的一幕。但这与社会大众**为朴素的公平正义感之间形成较大落差,造成广泛的社会舆论关注。 当韩明亲眼目睹公交司机为了满足女儿对公平正义的呼唤,在**后一次上访途中因车祸身亡,郝秀萍饱含绝望的泪水拒绝韩明伸出的手,以跳楼来为丈夫讨公道,韩明终于明白,为了唤醒沉睡的《刑法》第二十条,总要有人站出来作出改变,哪怕这种改变的过程充满艰难。韩明转变传统观念,开始真正地对《刑法》第二十条的立法本意、法律的价值展开追索和思考,不再拘泥于抽象的法条,开始关注鲜活的案件当事人,不再纠结于既往的判决和司法惯例,而开始反思追问什么才是“正确的事”,从老百姓对公平正义**朴素的期待出发,去思考老百姓需要什么样的公平正义,**终打破惯例,大胆作出了王永强属于正当防卫,对其不予起诉的决定。 “法不能向不法让步”,通过王永强的案例来唤醒沉睡的《刑法》第二十条,鼓励人民见义勇为,法律就是**大的底气,告诫司法人员要回归案件本质,始终以“如我在诉”的状态办好每一起案件,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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